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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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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6-29 1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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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领导干部,经皖维高新党委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招聘中层(助理)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分厂副厂长1名。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VAE分厂厂长助理1名。

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PVA膜分厂厂长助理1名(负责营销)。

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花山公司经理助理1名。

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发展中心主任助理1名(负责知识产权)。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竞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公司规定的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矿山分厂副厂长岗位

1)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与企业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工作的经历;

3)在轮班长、业务主管及以上岗位任职3年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其他中层助理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与企业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工作的经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公司有关“公示栏”、内部媒体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开展内部宣传等。  

(二)报名

报名地点:党委工作部。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7月7日18:00。

报名材料:填写《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历水平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此次公开招聘,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方可实施。

(三)资格审查

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在相关材料上盖章确认。

党委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各类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党委依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和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公司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六)正式任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予以任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联系人:刘春。联系电话:0551-82189905。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纪委全程监督。

党委工作部电话:0551-82189453

    纪委监督电话:0551-82189666

监督举报邮箱:wwjw6666@126.com 

 

 

 

2023年6月29日